闽南“食福”习俗 :共享新年福气******
(新春走基层)闽南“食福”习俗 :共享新年福气
中新网漳州2月1日电 (张小惠 黄文庆)2月1日上午 ,农历正月十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景山街道梧桥社区檀林社热闹非凡 ,村民们早早起床杀“福猪”,随后陆陆续续挑祭品到福山上祭拜 ,上福山、分“福肉”“福汤”,以纪念开漳圣王陈元光 ,共享新年福气 。
闽南“食福”习俗 。 龙文区委宣传部供图据龙文区开漳圣王文化研究会会长陈建生介绍,“‘食福’这个民俗活动一年一度。相传公元670年 ,开漳圣王陈元光祖母魏太母驰援陈政,正月十一,魏太母途经荒无人烟 的檀林时,曾在福山上宰杀生猪设坛祭天祈愿。天公拜完之后剩下来 的肉 ,就分给围观民众吃。”
“后来一支陈氏族人从北溪迁移到檀林后 ,便延续魏太母 的做法 ,并继续以农历正月十一为期,在福山祭天祈福 ,并将煮熟 的咸肉及肉汤分给族人 ,取名‘食福’ ,也叫十一福。据传,闽南 的‘食福’习俗便 是从这里衍生出去的 。”陈建生说。
闽南“食福”习俗。 龙文区委宣传部供图如今 ,每年正月十一 ,檀林社都会举办一年一度 的“食福”民俗活动 。其间 ,村民将“福猪”引上福山 ,宰杀、煮成咸肉后 ,切块分成多份。祭天后 ,连同4口大锅里的“福肉汤”分发族人以及自愿参加祭祀的外嫁族人和外地人 ,一来祈愿国泰民安 、共享福气 ,二来也 是纪念开漳圣王陈元光及其父亲陈政 、祖母魏箴 。
据悉,檀林正月十一“食福”的民俗活动已于2008年被列入漳州市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