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烟火气”持续升腾 消费市场年味浓******
(新春见闻)武汉“烟火气”持续升腾 消费市场年味浓
中新社武汉1月12日电 题:武汉“烟火气”持续升腾 消费市场年味浓
中新社记者 张芹
临近农历新年 ,漫步于武汉街头,处处可见高高悬挂 的大红灯笼和中国结 、琳琅满目的兔元素装饰品,菜市场里“烟火气”氤氲而升,春节氛围渐渐“拉满”。
腌制腊鱼 、腊肉 、腊肠……进入冬至,武汉人便开始张罗着 ,食材在白酒 、花椒 、八角 、桂皮等各式调料以及阳光“加持”下 ,无须半月 ,散发诱人的咸香 。待到春节,就成了餐桌上 的佳肴 。
走进武汉市硚口集贤二路,小巷里有家老字号“甚美王牌香肠” 。档口处 ,早已围满前来“打年货” 的顾客。“早上八点就过来排队 ,还好想要 的都买到了。”66岁的李桂珍祖籍河南。她40多年前来到武汉,此后一直在此定居,入乡随俗口味也发生了变化 ,每年过年总少不了备上各式腊味。
除了腊味,武汉人春节的餐桌上少不了炸圆子 。片鱼、剁肉、搅馅、下油锅……38岁的赵榕刚系上围裙,熟练地完成一整套动作 。半年前,他决心投入自己热爱 的餐饮行业,从小吃到大的炸圆子就成了首选创业项目 。
“每个城市都有自己 的味道 ,对于武汉来说,炸圆子在春节期间最不可或缺。”赵榕刚告诉记者 ,选择在春节前开业正是为了迎合当下消费热点 。目前 ,每天销售额可达15000元人民币左右。
在汉口北小商品城 ,春联 、年画、窗花以及各式各样 的新春饰品品类繁多 ,吸引众多民众驻足选购 。商铺里 的老板一边接待顾客,一边对照订单打包发货 ,无暇与人闲聊。
不远处新近开业 的鲜花小镇里,人头攒动。冬青 、腊梅 、水仙、蝴蝶兰等年宵花尤受青睐。“过年给家里添几盆植物 ,有种焕然一新的感觉。”市民刘媛说。
午餐时间 ,位于汉口台北路的湖北本土菜馆“小蓝鲸”座无虚席 。餐厅负责人刘方姣介绍,从农历小年到正月十五团圆宴基本都已预定,今年餐厅还推出“手提团圆宴”,受到消费者欢迎 。
武汉餐饮业协会会长刘国梁介绍,春节期间 ,全市80余个餐饮品牌联合推出滋补煨汤节、邻里年货节等活动,希望借此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多元、优质 的用餐选择。
记者搜索各大旅游平台发现 ,武汉热门景点周边,春节期间几乎一房难求。
“春节假期将迎来一波高峰 。”中国旅游研究院武汉分院常务副院长龚箭认为 ,短途自驾、冰雪游、休闲游、营地游将成为近期旅游市场的主流和热点 。(完)
3斤肉上桌只剩1斤多店家称是正常现象******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我们点了3斤肉,结果菜端上桌之后重量只有1斤多 。从店员到厨师再到老板都说菜品缩水 是正常现象 。”
在天津工作 的张文(化名)不久前和几位朋友一起来到一家铁锅炖吃饭。店内富有东北特色 的装修和座无虚席 的大厅让张文对菜品充满期待 ,但等到菜上了桌,张文感觉到不对 。
张文告诉《法治日报》记者,他们点的3斤肉包括1斤鸡肉、2斤鹅肉 ,服务员把菜倒进锅里后,分量一眼看上去就不对 ,而且只能看到鸡头和鸡爪 。“我们刚开始以为是饭店少上了鹅肉,便叫来服务员询问情况。服务员表示菜品已经上全了,还找来了厨师,厨师说这些肉都 是他刚刚炒过 的 ,鹅肉鸡肉都在不会有错。”
最后,饭店老板也来了,坚持说菜品没有任何问题 :“我们的肉分量都是足的 ,只是生肉变成熟肉的过程中会缩水 ,1斤生肉制成菜品可能在6两左右 ,这都很正常,不信的话可以去后厨看。”但当张文真准备去看时 ,老板却又借故离开,摆摆手说“店里生意忙,不要再闹了”,还说多送他们一份花卷和贴饼 。
“这样看来 ,3斤肉熟了后可能只剩一半,缩水多少全由老板说了算 ,根本不公平。”张文说,除了肉量少,肉 的“内容”也让他们感到不满 。“锅里鸡脖鸡头鸡屁股都有 ,还有全是白膘 的带皮鹅肉 ,真正能吃的没多少。”
缺斤短两、菜品缩水 、以次充好、掺杂水分……张文就餐时遇到的糟心情况并非个例 。北京市民孙洋(化名)不久前来到一家蒸汽石锅鱼店就餐 ,在选鱼时 ,老板不仅将桶和里面的水一起称重 ,结账时本来3斤多的鱼,却按4斤计算收费。
近日,海南省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多批旅游市场整治典型案例 ,就有商家擅自偷换消费者提供用于海鲜加工的活鱼 、在销售皮皮虾的过程中存在掺杂水分、缺斤短两等情况 。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向记者介绍,类似这种“缩水” 的缺斤短两行为,是餐饮界不够诚信守法商家的借口 。不只 是肉,很多食材煮熟后都会严重缩水 ,餐饮机构作为专业一方,生熟关系应当提前进行说明,或者在菜单上标明 ,顾客要求对菜品进行查看 ,称量时也应配合 ,充分保障消费者 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
陈音江举例说 ,假如消费者要了一份炒鸡,结果全 是或者大部分 是鸡头鸡脚这样的边角料,明显不符合一般人 的消费习惯,属于以次充好 ,涉嫌侵犯消费者 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兼副秘书长朱晓娟认为,就餐中 的消费者权益保障问题 是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 ,各方应共同打造和维护安全、合理 、公平的就餐质量、环境与秩序 。
朱晓娟建议 ,商家要树立长线思维,诚实守信 ,应该依照餐饮行业惯例对就餐食材的计量方式等进行明示告知 。对于行业协会而言,应该针对餐饮消费中反映 的普遍问题进行针对性行业指引 ,出台自律管理细则,引导餐饮行业建立并执行合理 的行业惯例 ,要求餐饮企业对事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相关事项进行必要 的解释与说明 ,做到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充分发挥行业协会 的引领作用 。
北京瀛和(三亚)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张华认为,监管部门除了关注餐饮经营企业 的许可 、卫生条件等硬件外,对于餐饮消费中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应进行主动监管 ,采取抽查 、约谈等方式进行事前事中的防范与规制 ,对于有关投诉,要及时回应与处置。
在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理事长 、江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杜乐其看来,有关部门应加大信息化管理力度,比如某餐厅出现欺诈行为,就要第一时间将此餐厅 的信用记录发布在官方网站或者公众号。同时监管部门可以加强对投诉 的途径和方法 的宣传力度 ,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还应规范餐厅菜单和发票 的设计 ,实现信息对称。菜单、发票的设计要规范 、全面,比如注明菜肴的名称、分量、价格以及原料 的规格 ;在客人结账时提供规范的发票,发票上有菜肴名称、单位 、单价以及总价,这样如果消费者遭遇欺诈,发票就会成为一个有力的证据。只有充分实现消费者与经营者 的信息对称,才能最大限度地防止消费者被欺诈。”杜乐其说。
(文图 :赵筱尘 巫邓炎)